深耕基层释法理 情理相融护夕阳—— 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式审判方式 依法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26/10/21 00:11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37.4万
感谢法官多次上门调解,解开了孩子们的心结,我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保障了。” 近日,在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清水法庭法官温情调解下,一起高龄老人赡养费纠纷圆满化解。76 岁的张某拿到子女赡养承诺,一家人冰释前嫌、重归和睦。
张某是辖区一名农村独居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无退休金及其他收入来源,日常起居、看病用药开支压力大,生活拮据。老人育有三名成年子女,均具备赡养能力,但因早年分家琐事产生家庭隔阂,兄弟姐妹相互推诿,长期无人主动承担赡养义务。村干部多次上门劝导,子女各执一词,矛盾始终未能化解。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名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家事连着民心,枝叶关乎民生。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属于典型农村家事纠纷,一纸判决容易进一步撕裂亲情,难以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为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式审判方式,传承 “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实事求是、情理兼顾” 司法传统,法官跳出坐堂审案模式,下沉村组就地办案。
办案人员多次前往老人家中,实地察看居住环境,细致掌握老人身体状况与实际困难;走访村干部、邻里群众,深挖矛盾根源,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夯实调解基础。找准症结后,法官分别对三名子女单独谈心疏导。一方面依据《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释法明理,明确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能因家庭旧怨免除,拒不赡养既违背孝道,亦属于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立足乡土伦理,讲述养育恩情,引导子女换位思考、体谅老人难处,逐步化解彼此积怨。经过多轮情理交融的耐心劝导,三名子女认识到自身责任缺位,主动愿意承担赡养义务。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三名子女每人每月向张某支付赡养费 200 元,按期履行。子女当场承诺,除按时给付赡养费外,将经常回家看望照料老人,切实尽到赡养责任。
近年来,清水法庭扎根基层一线,持续弘扬马锡五审判精神,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上门调解,把司法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坚持 “调解优先、案结人和” 家事审判思路,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融入乡土温情,妥善化解家事、邻里矛盾,用心解决老年群体急难愁盼,以司法守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孝老爱亲家风乡风,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来源: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李斌)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