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无人机“漂移”损害作物纠纷
2026/08/25 00:33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3.8万
无人机植保作业因其高效、便捷正被广大农户广泛采用,但操作不当或未尽到注意义务极易引发纠纷。近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无人机喷洒除草剂“误伤”邻地作物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
刘某在自家承包地经营着一处果园,栽种了苹果树,树下还套种了冬瓜苗,长势喜人。2026年5月29日傍晚,相邻地块的种植户王某找来无人机飞手陈某,为自家玉米地喷洒除草剂。不料,受当晚风力等因素影响,除草剂药液发生漂移,飘散至刘某的果园,导致果树出现药害症状,冬瓜苗也部分枯萎。
事发后,刘某心急如焚,多次找到王某和陈某理论。二人虽出资176元购买了农药帮助救治,但对于后续赔偿问题,三人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刘某一纸诉状将二人诉至宁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3010元。
案件受理后,为准确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损失范围,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坐堂问案,而是第一时间带领团队前往涉案地块进行现场勘验。时值盛夏,法官顶着烈日,在果园里一株一株地查看果树受损情况,实地清点冬瓜苗的枯萎数量,仔细询问刘某日常管护投入及农药、肥料使用情况。同时,法官还向周边农户了解无人机喷洒作业的惯常操作规范及可能产生的飘移影响范围。通过现场勘验,法官对损害范围、程度及各项损失构成做到了心中有数,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远亲不如近邻,大家地挨着地,以后还要长期相处,为这点损失把关系闹僵了不值当。”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邻里关系、诉讼成本、执行效率等多角度耐心疏导,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一方面向二被告释明无人机喷洒农药系高度危险性作业,作业者负有审慎注意义务,因操作不当或未采取足够防护措施造成相邻作物损害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法官也耐心劝导刘某,损失赔偿应当实事求是,各项诉求需要有合理依据,建议其在合法合理范围内协商解决。
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三方当事人最终放下成见,达成调解协议:王某赔偿刘某损失300元,陈某赔偿1000元;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协议签订后,二被告当庭将赔偿款交付给了刘某,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刘某自愿承担。至此,这起因无人机“闯祸”引发的纠纷在宁县人民法院圆满画上句号。
此次纠纷的妥善化解,是宁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通过“实地勘验+耐心调解”的工作模式,不仅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更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诉前”的司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法官提醒:无人机作业虽好,安全规范不能忘。作业前应充分评估天气、风向、周边作物种植结构等因素,合理设置飞行参数和喷洒方案,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药液飘移损害相邻作物。否则,一旦造成他人损失,将面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后果。同时,邻里之间也应加强沟通,相互照应,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来源: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