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所联调巧解纷 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继续履行
2026/08/20 00:38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4.6万
一份存续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因租金标准偏低、实际耕种面积超标,引发村委会与承包人持续多年的履约分歧。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法院双城法庭联动镇司法所,运用“庭所联调”解纷机制、“类案参照”调解工作法,在尊重历史、平衡双方利益基础上化解矛盾,以稳定、公平、可预期的司法保障夯实乡村营商根基。
2004年,某村委会为盘活闲置集体土地,将地块发包给村民宋某,合同约定合规种植面积200亩,承包期30年,每亩年承包费50元;地块周边林木归集体,村委会每年每亩发放10元育林补贴。二十年间土地增值明显,宋某又自行扩耕,实际耕种土地达300亩。双方未就超耕土地补签协议,租用面积、租金争议由此产生。
“30年不变的价格,超出合同约定的百亩耕地,长期缺少正式书面约定明确权责”。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同明显有失公平,造成了村集体资产流失,让村民利益受损。
宋某则表示,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应受法律保护,村委会以租期过长、租金过低为由主张解除合同,无事实及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判令继续履行合同。
“这起纠纷绝非简单的合同之争,而是涉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历史合同瑕疵认定、农户承包权益保护等多重因素的复合型矛盾。”经过认真阅卷和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后,法庭负责人决定邀请镇司法所组成专班,联合展开调解工作。
村委会希望理顺土地面积、合理上调租金,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宋某诉求稳定现有承包经营规模,保障长期生产投入不受损失。调解人员分头释法说理,向宋某明确超占集体土地无合法依据,向村委会客观研判解除合同带来的补偿、生产停工等现实难题,逐步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调解后期,双方在土地确权、租金调价标准上分歧难以弥合,法庭引入“类案示范”调解思路。此前本村同类土地承包纠纷已通过调解形成成熟处置方案,专班对照先例统一处置尺度,向双方释明同类案件裁判导向,压缩诉求预期差距。同时围绕契约诚信原则开展劝导,告知村集体不得利用管理优势单方毁约,承包人亦需依规承担超占土地承包费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经多轮磋商,双方达成调解方案,实现承包关系、土地面积、租金标准三重稳定。
“法庭的调解方案既保住了我20年的经营投入,也让村委会增加了集体收入,双方都能接受。”调解协议签署后,宋某表示。村委会方面也认为,通过调解实现了土地面积的重新确认和租金标准的合理调整,村集体资产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更为当地同类纠纷提供了可参照的解决样本。
近年来,凉州区法院持续深耕基层涉农司法保障,不断推广多元解纷模式,通过柔性调解厘清土地经营权责、树立契约守信导向,持续规范农村土地要素交易秩序,降低农业经营主体维权时间与资金成本,为辖区特色农业、规模化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