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破局解企困 双向让利化纠纷
2026/08/07 10:54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8万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甘肃省武威市天祝县人民法院始终紧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主线,坚持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贯穿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降低企业解纷成本、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近日,天祝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通过释法疏导、平衡各方利益,圆满化解企业间矛盾纠纷,既依法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又为负债困境企业预留解困发展空间。
据悉,甲公司长期为乙公司开发的房产项目提供专业设计及监理服务,双方前期合作基础良好。2023年5月17日,双方签订《付款协议书》约定,乙公司累计欠付甲公司工程款共计1105000元,于2023年6月至12月期间按月分期支付,2023年12月30日前结清全部款项;同时约定乙公司以自有房屋抵顶部分欠款。协议签订后,乙公司仅部分履行付款义务,累计支付现金217000元,未按期结清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大额费用。甲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本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核查案件事实、梳理证据材料、研判企业经营状况。经核查,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乙公司违约事实明确。但该案区别于普通民事纠纷,乙公司身负多起执行案件,名下资产受限、债务叠加,不具备一次性全额偿债能力。若简单刚性判决、启动强制执行,虽可快速结案,但会彻底压垮本就经营困难的乙公司,使其丧失复苏发展可能,同时甲公司债权也将因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陷入执行难、债权悬空的困境,最终造成双方受损的局面,不利于市场主体稳定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为有效盘活市场资源、双向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法官摒弃“一刀切”办案模式,确立“以调解促盘活”的善意司法思路,避免司法程序加剧企业经营危机。针对双方诉求对立、利益分歧突出的问题,法官采取“背对背疏导+面对面协商”的调解模式,开展双向普法释法与情理疏导。一方面,向甲公司详细阐明乙公司债务叠加的真实困境,细致解读刚性裁判、强制执行的弊端,告知其盲目追责易导致债权长期无法兑现,引导债权人立足长远、互利共赢,适度让步给予债务企业缓冲空间。另一方面,向乙公司严肃释明合同履约的法定责任与违约后果,明确恶意拖欠债务的法律风险,督促其正视债务、主动担责,珍惜司法解困、复苏企业的宝贵机会,有效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凝聚和解共识。
结合乙公司涉执行案件多、短期偿债压力巨大的实际,法官以“保障债权落地、盘活困境企业”为核心,优化履约方案、科学调整还款节奏。经精准核算,扣除乙公司已付款项后,最终核定剩余未付本金888000元。经多轮协商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乙公司分两期全额清偿剩余本金。通过拉长还款周期,降低单次还款压力,为其保留经营回款、恢复发展的缓冲空间。同时,甲公司体谅乙公司经营困境,自愿放弃全部逾期利息诉求,大幅降低债务企业履约成本。真正实现司法解困、留企生机。
本案的妥善化解,是天祝县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司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天祝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不断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精准区分恶意逃避债务与暂时性经营困难,持续秉持能动司法、柔性解纷工作导向,以更低解纷成本、更精准司法服务、更务实助企举措化解涉企矛盾,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来源: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