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诉前保全+先行调解”双轮驱动——某机械租赁部与某环保科技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高效化解典型案例

2026/07/10 10:56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2.8万

案情回顾

原告某机械租赁部与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在某建设工程项目中就机械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合意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某机械租赁部依约将合同约定的全部租赁服务履行完毕,但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仅支付了部分租赁费,剩余款项迟迟未能支付。原告某机械租赁部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肃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同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受理后,经审查依法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对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相关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立案庭法官迅速介入,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力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

调解过程:情理法交融促和解

调解过程中,立案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告某机械租赁部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拖欠租赁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在此基础上,法官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明了先行调解的时间效率、诉讼成本、商业信誉等诸多利好之处,另一方面也向被告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付款义务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法官的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沟通协调下,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解。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典型意义

本案从立案到履行完毕,历时仅15天,充分彰显了“诉前保全+先行调解”模式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显著成效。

(一)诉前保全的“刚性”与先行调解的“柔性”有机结合

诉前保全通过依法控制被申请人财产,为后续调解和履行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本案中,诉前保全措施有效避免了被告某环保科技公司转移、隐匿财产的风险,筑牢了履约保障。保全措施的“刚性”约束与先行调解的“柔性”疏导相辅相成,既守住了当事人权益底线,又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这种“刚柔并济”的解纷模式,既破解了“胜诉易、执行难”的困境,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二)先行调解跑出司法为民“加速度”

先行调解程序简便、周期短、效率高,省去了诉讼缴费、排期开庭、文书送达等程序性环节,当事人无需经历漫长的诉讼等待。本案从立案到履行仅用半月时间,而普通民事诉讼通常需要三至六个月甚至更长的周期。先行调解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实现了案结事了,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三)立案庭多元解纷成效显著

本案是立案庭深化诉源治理、推进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立案庭在案件受理阶段积极践行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过滤网”和“减压阀”作用,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端。通过“诉前保全+先行调解”的无缝衔接,实现了纠纷的快速实质性化解。这一模式将财产保全的强制约束力与调解的柔性化解力精准结合,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

结语

本案的成功化解,是肃州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生动体现。“诉前保全+先行调解”双轮驱动模式,将司法服务的“温度”与矛盾化解的“速度”送到群众身边。下一步,肃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持续完善诉前保全、先行调解、司法确认等程序的顺畅衔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来源: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 石永生)编辑:崔艳

编辑: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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