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创新劳务代偿司法模式 以生态法治赋能 五城融合高质量发展

2026/06/22 10:44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6万

生态兴则城市兴,生态优则发展优。近年来,甘肃省嘉峪关市锚定“文旅活力城、产业集聚城、生态宜居城、平安善治城、幸福共享城”五城融合发展战略,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根基,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升级、民生改善与基层治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创新适用劳务代偿修复机制,在全市首例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以公益劳务折抵生态损害赔偿,构建起“惩戒、修复、教育、治理”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用能动、精准、温情的司法实践,为全市五城融合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立足区域生态禀赋,精准锚定五城融合司法保护定位

嘉峪关地处河西走廊西段,是我国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境内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更是候鸟迁徙关键国际通道,承载着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调节区域气候、发展生态文旅产业多重功能,是嘉峪关打造生态宜居城、文旅活力城的核心生态名片。每年春秋迁徙季,大天鹅、白鹭、灰雁等数十种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在此栖息繁衍,独特湿地生态资源不仅是不可替代的自然瑰宝,更是嘉峪关发展乡村旅游、湿地观光、研学文旅的核心资源,直接关系全市文旅产业提质、城乡群众增收、人居环境提质的 “五城融合” 发展大局。

由于湿地公园与城郊耕地交错相连,农户生产经营与野生动物保护空间重叠,农业护产与生态保护矛盾较为突出。部分农户生态法治意识淡薄,为防范鸟类损毁农作物,擅自架设捕鸟网且长期不予清理,极易造成野生鸟类伤亡,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2025年,被告人杨某在西瓜采收结束后,明知田间架设的大型捕鸟网具备持续捕猎风险,可能造成野生鸟类死亡,却数月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多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经评估,该案生态资源损失达十万余元,不仅构成刑事犯罪,更严重损害社会公共生态利益。

该案暴露出基层生态治理两大痛点:一是群众生态法律认知不足,存在重生产、轻保护的片面思维;二是传统单一金钱赔偿模式存在短板,低收入农户无力承担高额生态赔偿,极易造成“判决悬空、修复落空、群众致困”的三重困境,不利于平安善治、幸福共享的城市建设。为此,嘉峪关城区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主动转变办案理念,跳出“就案办案”思维,积极探索适配基层实际、兼顾生态修复与民生保障的新型司法修复路径。

二、创新劳务代偿机制,构建法理情统一的生态司法修复体系

为破解经济困难当事人生态赔偿履行难题,杜绝机械司法、简单处罚,法院联动检察、林草、属地村委会建立多元协同处置通过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护林管护、巡林护鸟等生态公益劳务折抵生态损害赔偿金,形成“刑事惩戒+民事修复+思想矫治+源头治理”的完整办案体系。

在刑事惩戒层面,法院坚持生态司法零容忍底线。杨某非法放任捕鸟设施危害野生动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综合考量其危害后果、主观过错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通过刚性刑罚明确司法导向:农业生产必须依法依规,任何人不得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个人利益,坚决守住生态安全法治红线。

在民事修复层面,创新适用劳务代偿替代金钱赔偿。结合被告人务农收入单一、赔付能力不足的实际情况,确认其以生态公益劳动折抵十万余元生态资源损失。让破坏生态者亲身参与生态保护,变“被动赔钱”为“主动补绿”,从根本上解决赔偿执行难、生态修复难问题,确保公共生态利益真正得到弥补。

在教育矫治层面,实现惩治与挽救双向并重。通过环境保护法制宣传、亲身护林管林、巡林护鸟,让被告人直观感受生态资源的珍贵性,深刻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彻底扭转错误认知、真诚悔过改过。同时依托当事人现身说法,对周边农户开展常态化普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效果。

在协同治理层面,建立多部门闭环共治模式。检察机关牵头协调、法院司法确认、林草部门设定劳务标准、村委会日常监督管理,形成权责清晰、衔接顺畅、落地可行的生态修复工作机制,有效打通行政执法与司法修复衔接堵点。

三、多维释放司法效能,全方位赋能五城融合高质量发展大局

此次劳务代偿机制创新,不是简单的个案变通,而是法院服务全市五城融合发展的系统性司法实践,在生态、文旅、产业、民生、治理五个维度形成叠加赋能效应。

聚焦生态宜居城,夯实绿色发展基底。通过常态化巡林护鸟、栖息地管护、非法捕鸟设施排查,持续净化湿地生态环境、稳定候鸟栖息种群,切实弥补生态损害,持续筑牢河西走廊生态安全屏障,不断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聚焦文旅活力城,激活绿色经济优势。草湖湿地生态资源是嘉峪关文旅产业的核心名片,生物多样性越丰富、生态环境越优良,湿地观光、生态研学、乡村文旅的发展潜力越大。司法护航湿地保护,有效推动生态资源转化为文旅发展优势,实现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互促共赢。

聚焦产业集聚城,护航绿色产业发展。通过以案释法清晰划定农业生产法律边界,引导广大农户摒弃非法驱鸟、架设捕鸟网等违规方式,主动采用科学、合规、生态友好型防护手段,推动城郊特色种植产业规范化、绿色化发展,护航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聚焦幸福共享城,彰显司法为民温度。摒弃机械高额赔偿模式,避免涉案农户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在严厉惩治违法的同时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基本生产生活,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聚焦平安善治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柔性司法化解生态领域矛盾纠纷,从源头减少生态违法隐患和涉法信访风险,培育全民生态法治意识,推动形成人人护绿、人人守法、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持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健全长效司法体系,持续深化生态治理现代化建设

下一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将以此次劳务代偿典型案件为示范,持续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体系,不断丰富多元修复司法举措,全方位服务保障五城融合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常态化推进法检、行政、基层组织联动共治,完善线索移送、联合巡查、公益修复、联合普法全链条工作机制,凝聚生态治理强大合力。二是拓展多元化生态修复适用范围,持续推广劳务代偿、补植复绿、警示教育等柔性修复模式,构建更加完善的修复性司法体系。三是深耕生态法治宣传,依托湿地司法阵地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推动生态法治深入人心。四是精准对接产业发展与民生需求,持续平衡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与群众利益,以高质量司法护航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法治就是发展保障。嘉峪关城区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初心,持续创新生态司法治理模式,以法治力量守护湿地生态、守护生物多样性、守护城市绿色根基,全力服务保障全市五城融合高质量发展,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坚实司法力量。

(来源:甘肃省嘉峪关市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团队)编辑:崔艳

 

编辑: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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