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酒泉市神舟律师赵丹例会分享:知识产权案件办案思路探讨
2026/06/17 11:32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4万
知识产权纠纷中,部分案件诉求被驳回的核心原因,并非侵权事实无法查实,而是权利基础不稳定、存在先天瑕疵。专利权、商标权可以被无效,著作权权属无法自证,是知产办案高频且隐蔽的败诉风险。
为优化办案思路、规避实务误区、统一知产案件前置核查标准,6月12日,甘肃省酒泉市神舟律师事务所开展内部专业例会。本次分享由赵丹律师主讲,主题为《知识产权案件办案思路探讨》。分享聚焦知识产权权利稳定性核心要点,结合案例,拆解专利、商标、著作权三类案件的实操风险与应对方案,全所律师参与研学交流。

赵丹律师在分享中重点纠正行业办案误区:不少律师办案直接切入侵权比对、赔偿主张,忽视了权利有效稳定是维权的前置核心。若涉案权利存在瑕疵,即便侵权行为属实,所有诉讼主张仍会被法院驳回。因此,知产办案首要核心是固本确权,再行维权抗辩。
本次分享立足一线实务,摒弃空泛理论,分类拆解各类知产权利稳定性核查重点与避坑要点。
一、专利案件:
预判无效风险,摒弃“持证即维权”思维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虽持有授权证书,但普遍存在新颖性、创造性不足或权利要求撰写瑕疵等问题,诉讼中极易被对方提起无效宣告,导致专利权自始失效、维权彻底落空。赵丹律师结合案例强调,办理专利案件,必须前置完成技术检索、授权瑕疵核查与无效风险预判,从源头规避败诉风险。
二、商标案件:
排查存续瑕疵,规避撤销、无效风险
三、著作权案件:
夯实权属证据,破解归属认定难题
著作权无强制公示确权流程,权利稳定性完全依赖权属举证。创作底稿、源文件、发表记录、授权流转链条等证据效力层级不同,多数著作权案件败诉,均源于原告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无法自证权利人身份。赵丹律师结合判例,明确了各类作品的举证要点与证据补强方法,解决了权属认定的实务难点。
针对三类案件共性,赵丹律师总结出标准化办案思路:先核查权利稳定性、锁定合法权属,再开展侵权比对与赔偿主张,通过前置风险排查,杜绝权利基础瑕疵引发的系统性败诉风险。
本次分享纠正了“重侵权、轻确权”的固有办案思维,清晰掌握了权利稳定性的司法适用规则,实务参考价值极高。
律师简介

赵 丹 律师神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利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