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相融巧解安居忧——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法院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6/06/03 15:20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2.3万
买房置业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是民生大事,也极易因合同履行、产权过户、款项支付等问题引发矛盾纠纷。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调解优先的理念,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温情沟通疏导,最终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妥善化解安居争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以柔性司法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购房款履行生变故,买卖双方起纷争。
2023年,孟某与李某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孟某的一套房屋,双方对房屋总价款、付款方式、房屋交付及违约责任等均作出明确约定。然而在后续履行过程中李某只陆续支付了部分房款,剩余房款直至2026年仍未付清,沟通多次均无果。孟某无奈之下将其起诉至法院,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接收案卷材料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审阅案卷并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厘清双方争议焦点。考虑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及当事人重大财产权益,且合同履行牵扯诸多细节,若直接判决,不仅难以彻底化解矛盾,还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不利于纠纷的根本性解决,遂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此次纠纷的首要方式,全力促成双方和解。
温情调解:释法明理疏心结,多方沟通促和解。
调解过程中将,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充分了解各自的难处与顾虑,一边安抚当事人情绪,一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合同履行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厘清法律责任边界。法官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既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又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换位思考化解分歧。让双方认识到房屋交易的严肃性与诚信履约的重要性,逐渐放下心结,愿意做出合理让步,共同推动纠纷解决,终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诚信履约守契约,柔性解纷护民生。
房屋买卖合同是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诚信履约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遇到问题应保持理性、主动沟通,避免因一时争执导致矛盾升级。(来源: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 陈茜)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