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司法解纠纷 庭外和解促人和
2026/05/18 09:37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3126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承办法官耐心释法、积极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庭外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案件圆满办结。
简要案情
原告蒋某(化名)与被告某公司因劳动关系解除产生纠纷,蒋某主张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诉请法院判令公司支付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等款项。被告公司则辩称其解除行为合法且已履行相关义务,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尖锐。
争议焦点
该案涉及工资支付、赔偿金计算、解除行为合法性认定等多个交织的法律关系,庭审中双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上分歧较大,情绪对立突出,调解基础薄弱,若简单判决,难以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
化解举措
庭审结束后,法官坚持深入剖析矛盾根源,采取“背对背+面对面”模式分层推进调解工作:
一是面向劳动者,释法明理稳情绪。法官向原告详细解读劳动法律法规中赔偿金、工资支付的认定标准,引导其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与预期利益,同时理解其合理诉求,帮助其回归理性维权轨道。
二是面向企业,厘清责任促担当。与被告公司沟通时,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诉累、规范用工秩序出发,指出其管理短板,建议其正视劳动者合理诉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并阐明和解对维护企业声誉、集中精力发展经营的重要意义。
三是借力律师,搭建桥梁促和解。积极与双方代理人沟通,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当事人梳理利弊。经多轮协商,双方分歧逐步缩小,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公司向蒋某支付相应款项,蒋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申请撤诉。
处理成效
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原告撤诉,该案未进入判决程序即得到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避免了企业因诉讼面临的声誉与经营风险,彰显了“保护劳动者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并重”的司法导向。同时,庭外和解、撤诉结案的方式,大幅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下一步,金塔县法院将持续深化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调解、和解等非诉解纷方式的优势,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 陈小芳)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