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警示与普法并重 守护土地与水资源

2026/05/14 14:56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4562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滴水都是维系生态与发展的宝贵资源,但仍有人为私利违法开荒、私自打井,既破坏生态,也触犯法律。以下通过真实案例和法律解读,明确违法后果,普及法律知识。

典型案例

村民王某未取得审批,擅自平整承包地周边35亩天然牧草地用于种植,破坏原生植被,生态恢复难度极大。最终,王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0元,并承担植被恢复费42000元。

法律解读:

1. 土地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开垦草原20亩以上、林地5亩以上即可立案,合伙违法者需承担连带责任。

2. 水资源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取水需办   许可,擅自取水将被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取水许可证。金塔县干旱缺水,私自打井、超采地下水会引发系列生态问题。

3. 生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和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破坏生态者需承担侵权责任和生态修复责任,绝非“一罚了之”。

金塔法院郑重提醒:

1. 依法用地,开垦、改变土地用途需提前审批;

      2.依法取水,生产生活用水先办取水许可,践行节水理念;
      3.拒绝合伙违法,避免承担双重责任;

4.主动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请大家学法守法,珍惜土地和水资源,共同守护金塔生态家园,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 周瀚文)编辑:崔艳


编辑: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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