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黄金踩坑!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2026/04/30 01:02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3793
网购黄金遭遇商家以假充真、虚假宣传,即便商家事后退回货款,消费者仍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惩罚性赔偿。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法院审结一起网购黄金欺诈案,以典型案例明确欺诈行为必担责,为网络消费维权提供清晰指引,也向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敲响警钟。
案情回顾
消费者小红(化名)通过某知名电商平台,花费数千元购买一批黄金首饰。商品页面标注价格与市场黄金价格持平,且明确宣传为“正品足金”,小红基于对平台和价格的信任完成交易。收货后,小红发现首饰质感与真金差异显著,遂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确认该商品为假黄金,与商家宣称的足金材质完全不符。
小红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沟通,商家虽同意退回货款,却拒绝支付任何额外赔偿。协商无果后,小红诉至法院。庭审中,商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亦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视为放弃全部诉讼权利。法院经审理查明,商家以假黄金冒充真金销售,主观存在欺诈故意,客观造成小红财产损失,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全额支持小红“退还货款+三倍价款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一、以假充真,明确构成欺诈,退货款不能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二、缺席判决不影响维权,拒不到庭必担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维权关键:留存证据,才能底气十足。
网购黄金等贵重物品,消费者想要有效维权,核心是做好证据留存,具体需做到:
1.留存交易凭证:妥善保存订单截图、商品宣传页面、支付记录,明确交易细节,避免后续举证无据;
2.及时核验商品:收货后第一时间检查,若怀疑商品真伪,立即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该报告是维权核心证据;
3.固定沟通记录:与商家沟通时,优先选择文字、录音等可留存的方式,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杜绝口头沟通无凭证;
4.依法理性维权:协商不成时,及时向电商平台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轻易妥协。(来源: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 成晓娟)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