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先行调解机制 畅通多元解纷“快车道”
2026/04/24 01:10
来源:社区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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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不断优化和创新“先行调解”工作流程,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决纠纷新路径——先行调解。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先行调解制度,或许能帮你轻松化解烦心事。 “先行调解”是法院对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在立案后开庭审理前,遵循“自愿、合法、高效、便捷”的原则,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的制度,能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案件立案登记后,立案审查人员通过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对于适宜调解的案件,法官会主动向当事人释明先行调解的优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于审前准备阶段推送至调解平台。 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后,调解中心将根据案件类型进行精准分派,调解员需及时接收案件,调解期限自调解员或者调解组织签字接收法院移送材料之日起计算,适用普通程序的调解期限为15日,适用简易程序的调解期限为7日,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的,可以延长至30日。 若调解成功,当场能履行完毕的,法院在审前准备阶段下以其他方式结案;不能即时履行的,由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若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不成功的,调解员会将案件及时退回立案系统,法院随即为当事人办理正式立案手续,案件无缝转入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受影响。 成本更低:调解成功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既保证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降低了诉讼成本。 周期更短:相较于诉讼的数月甚至更长时间,调解通常在30日内完成,甚至可实现“当日立、当日调、当日结”。 关系更缓:调解方式温和、对抗性低,有助于修复当事人之间的裂痕,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截至目前,我院已通过先行调解机制实质性化解纠纷33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下一步,宁县法院将继续健全先行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壮大调解员队伍,拓展在线调解功能,深化多方联调机制,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宁县、法治宁县贡献法院力量。(来源: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法院 张军文 高来荣 胡文烨)编辑: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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