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诉前调解化纠纷 司法护航药香浓

2026/04/14 11:58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5709

近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法院宫河法庭诉前调解一起货运合同纠纷案,以司法温情守护特色产业发展。

宫河镇药材供应商党某,因一批中药材需外运交易,与承运人杨某达成口头运输协议,约定由杨某承运药材,预估重量3000斤,双方就运费事宜协商一致。待杨某驾车抵达装载点后,发现实际药材装载重量达5000斤,远超此前预估重量。杨某认为,货物大幅增重会导致车辆超负荷运行,不仅增加油耗、运输等成本,还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遂向党某提出增加运费的要求。

为避免耽误药材交易时机、造成经济损失,党某先行支付了相应运费。交易完成后,党某认为杨某提出的加价费用过高,要求其返还多收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便向宫河法庭申请化解纠纷。

当事人持诉状到法庭申请立案,法庭依法引导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就地化解、案结事了”的原则,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各自诉求,细致梳理矛盾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一方面向杨某释明,口头运输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法律约束力,运费变更需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不得单方面强行提出不合理加价要求;另一方面劝导党某,体谅货物大幅增重给承运人带来的实际运营压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维护产业诚信经营、共护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化解矛盾。

经过法官耐心析法明理、细致调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在履约、沟通中的不足,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来源: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编辑:崔艳


编辑: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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