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药香浓 诉前止争暖营商——甘肃省庆阳市正宁法院宫河法庭助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6/03/26 12:01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1.1万
中药材产业是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宫河镇助力乡村振兴、培育富民强村的“黄金产业”,更是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特色名片。正宁县人民法院宫河法庭立足辖区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以打造“特色中药材法庭”为抓手,将司法服务精准嵌入中药材产业链各环节。近日,法庭成功诉前调处一起货运合同纠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以司法温情守护产业发展,为辖区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宫河镇药材供应商党某,因一批中药材需外运交易,与承运人杨某达成口头运输协议,约定由杨某承运药材,预估重量3000斤,双方就运费事宜协商一致。待杨某驾车抵达装载点后,发现实际药材装载重量达5000斤,远超此前预估重量。杨某认为,货物大幅增重会导致车辆超负荷运行,不仅增加油耗、运输等成本,还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遂向党某提出增加运费的要求。
为避免耽误药材交易时机、造成经济损失,党某先行支付了相应运费。交易完成后,党某认为杨某提出的加价费用过高,要求其返还多收款项,双方多次协商无果,便向宫河法庭申请化解纠纷。
小纠纷关乎大产业,该案虽标的额不大,但直接关系中药材产业物流环节畅通,更影响辖区产业经营秩序与营商环境口碑。当事人持诉状到法庭申请立案,法庭依法引导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始终紧扣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深入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调解优先、就地化解、案结事了”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各自诉求,细致梳理矛盾争议焦点。
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一方面向杨某释明,口头运输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备法律约束力,运费变更需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不得单方强行提出不合理加价要求;另一方面劝导党某,体谅货物大幅增重给承运人带来的实际运营压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从维护产业诚信经营、共护良好营商环境的角度化解矛盾。
经过法官耐心析法明理、细致调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在履约、沟通中的不足,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杨某自愿退还党某运费2000元,双方当场履行完毕,握手言和,该起涉中药材产业运输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化解。
小小调解化纠纷,司法护航药香浓。宫河法庭将持续深耕“特色中药材法庭”建设,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司法需求,不断优化诉前调解机制,前移司法服务关口,以高效、精准、暖心的司法服务,破解产业发展中的司法难题,全力守护宫河中药材产业金字招牌,让法治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实底色,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司法力量。(来源: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人民法院 杨凌昊 彭林海 高佩茹 冯国柱)编辑:崔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