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课间意外引纠纷 法官调解护成长

2026/03/18 11:28 来源:社区文化网 阅读:4457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初中生课间娱乐引发的身体伤害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与释法说理下,最终促成双方家长达成和解,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既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诉讼对孩子心理成长的负面影响。

          小甲、小乙均是中学在读学生,在课间活动时,小乙在躲避过程中不慎将手中的书甩出,书角击中小甲致其鼻骨受伤,学校第一时间介入,组织双方家长协商,并通过校方购买的保险对医疗费用进行了部分赔付,但剩余费用经多次协商未果,小甲父母遂诉至法院。

       庭审前,法官了解到小乙家庭经济困难,且小乙母亲对往返医院产生的交通费等存在异议。为实质性化解矛盾,法官一方面详细核算小甲实际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损失,逐项向小乙母亲释明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向小甲父母说明小乙家庭情况,并指出小乙系无意行为,非主观恶意。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小甲父母表示理解小乙家庭的难处,主动放弃部分诉求;小乙母亲也承诺尽力筹措资金。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乙母亲当庭向原告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并约定剩余款项分期支付,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同时,法官也提醒双方家长:“作为监护人,不仅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更要加强对孩子的行为引导与情绪管理教育。今天的事情虽然过去了,但希望你们能借此机会,教会孩子如何正确处理与同学的互动,培养他们的责任感和同理心。”

       校园伤害纠纷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它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家庭关系和同学友谊。在本案中,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既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注重化解矛盾根源,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


(来源: 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县人民法院  阿吾利古丽   李 娜   张 秀  王俊文)编辑:崔艳





编辑:崔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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